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 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相关要求, (略) 黄圃镇润泉沙石场改扩建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 (略) 黄圃镇润泉沙石场改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黄圃镇润泉沙石场
3.验收服务单位: (略) (略)
4.建设概况: (略) 黄圃镇润泉沙石场 (略) 黄圃镇吴栏村界元水闸围仔,中心坐标为东经113°23"16.133";北纬22°45"9.821"。项目改扩建后总用地面积约*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改扩建后主要从事海砂的淡化加工,年产淡化海砂*吨。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5个工作日):2024年7月17日--2024年7月23日
2.调试起止日期(12个月):2024年7月17日--2025年7月16日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近期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转移至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略) (略) 铺设到该区域后,经三级化粪池 (略) (略) 进入黄圃镇大雁生活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通过钢管排入洪奇沥水道。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1、原料和成品堆场 (略) 和防尘布覆盖,并在堆场上方输送带设置水雾喷头每天进行洒水降尘处理,废气经以上措施抑尘后无组织排放;2、卸料废气经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运输废气经密闭操作且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3、车辆运输废气经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有: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原材料、成品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交通噪声,为了进一步优化项目区的声环境,将噪声的影响降低到最低。对此采取适当有效措施:①通过合理布局噪声源,在布局的时候应将噪声声级较高的声源尽量设置在中间位置,把车间的噪声影响限制在厂区范围内,利用厂区内建筑物的阻隔作用及声波本身的衰减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②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对产生噪声影响的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与管理,日常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噪声产生;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或者防震措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③在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选用精度高、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于某些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应对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振,以此减少噪声。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与管理,科学合理地安排设备的工作方式;④对于车辆出入过程产生的噪声,也应该采取科学的管理。车辆出入厂区和经过敏感点的时候,禁止鸣笛,且减速行驶;且运输车辆应进行定期的维护检查;原材料和成品搬运过程中,车辆最好处于熄火状态,原材料和产品搬运过程尽量做到轻拿轻放。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2、4类标准的要求,因此,厂界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1、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贝壳、云母、沉淀池沉淀的泥质沉渣、沉降粉尘等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给建筑施工单 (略) 地基填筑;3、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包装物、含油抹布及手套等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后,对周边环境不造成直接影响。
(略) 黄圃镇润泉沙石场
2024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