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25年1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5-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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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水之韵(辽宁) (略) 日产80吨食用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 营口辽河经 (略) 智泉街东123号 | 水之韵(辽宁) (略) | 水之韵(辽宁) (略) 位于营口辽河经 (略) 智泉街东123号,租用 (略) 闲置厂房2470.75m2,新增净水器、颗粒方冰机、干燥系统、筛冰装置等生产设备,建设日产食用冰80吨项目。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利用现有厂房,不再新建厂房,仅进行设备安装。 2、(1)废气 项目运营期间无废气产生。 (2)废水 三级标准。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运行中的设备,设备经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四周噪声值须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PP棉、废RO膜等废过滤材料由净水器生产厂家更换后回收,不在本 (略) 内存放;废包装材料经分类妥善收集,存放于一般固 (略) ,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 (略) 理,一般固废须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废润滑油、废油桶、废紫外灯管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 (略) 理,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二、你公司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所有监测数据需存档备案,一旦出现超标排放现象,你公司应立即停止项目生产并进行整改,应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更时,你公司须重新向具有审批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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