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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 * 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 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 * ﹞ * 号文件规定,我单位拟采购 (略) 市芦山 (略) (略) 备灾点防汛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经组织5 (略) 采购需求论证通过,现特向潜 (略) 会公众予以公示。
* 、采购人名称: (略) 市芦山 (略) (略) 备灾点防汛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 、采购预算: * 万元。
* 、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 *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 * )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 *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 * )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 * )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 * )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希望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有效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意见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意见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
采购人: (略) 市芦山 (略)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略) 市 (略) 芦阳街道樊敏路 * 号
(略) 市芦山 (略)
*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