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点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重点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1年重点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433,500
合同履行期限:30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3、对于聘用建档 (略) 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6日 09时00分至2022年09月2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递交辽宁 (略) 、备份文件递交 (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供应商需持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并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后领取采购文件。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两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获取采购文件的同时,投标供应商须登录“ (略) (略) 网”,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诚信廉政承诺书等)→提交审核。
4.开标现场各供应商需进行Ukey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5.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储存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6.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解密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建昌县水利局本级
地址: 建昌县河东新区
联系方式: 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城洋 (略)
地址: 建昌县新区馨苑家园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中国邮政 (略) 建昌县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城洋 (略)
账号: *8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禄生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