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 项目名称 | 申请报损、 (略) 中 (略) 部分固定资产 | ||
资产占有单位 | (略) 中 (略) | 资产占有单 位主管部门 |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审批部门 | (略) 财政局 | 批复文件 名称 | (略) 财政局关 (略) 中 (略) 核销资产的函 |
资产处置 政策依据 |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
资产主要信息 | 资产名称:数字胃肠机、C臂机、全自动洗脱机、烫平机、烘干机、骨密度仪、裂隙灯、电脑、打印机等 所在地: (略) 中 (略) 账面原值:*.00元 | ||
备注 | 无 |
备注:1.批复文件应在审批部门网站予以公开;
2.政策依据主要指相关管理制度;
3.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应在备注中说明理由并符合相关规定;
4.本表由资产处置审批部门填写;
5.本表应在批复文件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