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内零星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单位框架协议采购入围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安徽工业 (略) 校内零星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单位框架协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郊区安庆铜矿 (略)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郊区五洲村村部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安徽工业 (略) 校内零星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单位框架协议项目 服务范围: (略) 后勤维修需要, (略) 小额维修改造等辅助性工作,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三年。 服务标准:详见征集文件。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费用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纪检监察室提交两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招标办公室提出,由招标办公室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两 (略) 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征集人:安徽工业 (略)
地址: (略) (略) 274号(学院总务楼105)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工业 (略) 招标办公室
地址:学院第一行政楼301室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562-#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安徽工业 (略) 纪检监察室
地址:学院第一行政楼306室
联系人:钱书记 电话:0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