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 (略) :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实施漳浦县万安工业 (略) A-53地块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项目方案的请示》(浦自然资〔2024〕207号)收悉,经研究, (略) 上报的《漳浦县万安工业 (略) A-53地块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立项条件符合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符合国土空间管控规则。
二、漳浦县万安工业 (略) A-53地块用地位于漳浦县万安工业园,总用地规模面积9.9992公顷,其中占用耕地面积为0.8522公顷,耕地表层土壤质地主要为壤土,有机质含量高,表层土壤质地较好,剥离后的土壤有利于土壤改良,提升土地耕植能力。
三、项目用于耕作层剥离面积0.8522公顷,平均国家利用等别为7等,剥离地块地类为水田、水浇地,平均剥离厚度25cm,剥离耕作层土方量为2023.98m3。
四、项目由漳浦 (略) 按要求将耕作层土壤剥离,并运输至万安农场共享菜园项目,覆土面积0.6409公顷。
五、项目预算总投资3.(略)元,由县财政统筹。
六、本项目应在批准后一个月内实施完成。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18〕115号)文件的精神,认真做好耕作层表土剥离再利用项目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