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膳行食品有限公司年深加工1100万羽家禽及配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为了解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环境保护厅)《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深加工1100万羽家禽及配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江 (略) ;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东乡区浅水湾工业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0000.02m2 (合约45亩),主要包括屠宰加工车间、畜禽静养待宰间、冷库、办公综合楼、职工宿舍、锅炉房、检疫室、污水处理站、食堂等,以及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工程、道路及场地硬化、围墙等基础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施工过程会产生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等;土方开挖、物料运输等作业过程中会产生扬尘与机械尾气等;土石方开挖、车辆运输系统等会产生噪声;作业过程会产生开挖土石方、建筑垃圾、建筑材料边角废料(如木块、塑料块)、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等污染。
2、运营期
(1)项目运营期环境污染主要有屠宰废水、生活污水、软水制备废水、车辆,鸡笼冲洗废水;屠宰车间废气、畜禽静养待宰间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锅炉烟气、食堂油烟;噪声及固废等。
(1)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屠宰废水、生活污水、软水制备废水、车辆和鸡笼冲洗废水等。
(2)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屠宰车间废气、畜禽静养待宰间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锅炉烟气和食堂油烟等。
(3)噪声:项目生产车间各生产设备、风机、水泵等噪声。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废水
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管网;清洗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排放。
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对施工现场边界处建设封闭围挡;对施工现场地面及道路硬化、及时清扫施工场区与进出大门的道路并进行定期洒水抑尘;在大门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冲洗设施后设沉淀池;设置砂、石等散体物料堆放池、余土集中堆放池,并对堆放池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措施。
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可以降低施工期大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
采用较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免在同一地点集中使用大量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进出场地的行驶线路和时间等。
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噪声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可做到内部平衡,无土石方外运;建筑垃圾部分作为场地填方,其余建筑材料边角废料(如木块、塑料块)回收有用部分后运至填埋场填埋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营运期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软水制备浓水、车辆、鸡笼冲洗废水。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收集池+气浮+水解酸化+缺氧+两级好氧+沉淀+消毒)满足东乡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其中动植物油达《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一级标准、色度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通过污水管网排入东乡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对周围水体影响较小。
(2)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屠宰车间废气、畜禽静养待宰间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锅炉烟气、食堂烟气等。屠宰车间废气、畜禽静养待宰间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中主要污染为NH3、H2S和臭气浓度;锅炉烟气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食堂烟气的主要污染物为油烟。
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中,其中屠宰车间废气、畜禽静养待宰间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经负压集气+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处理,有组织排放NH3、H2S和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限值,其无组织排放恶臭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排放标准;锅炉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再经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锅炉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煤锅炉排放限值;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烟气管道引至屋顶排放,满足《饮食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建设项目投产后,经合理布局、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后,项目所产生的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项目产生的禽类粪便、屠宰废弃物全部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脱毛蜡、废离子交换树脂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厂家回收,污水处理 (略) 政单位进行清运,不合格鸡鸭委托给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危险废物: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灯管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的危废。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将危废集中收集在暂存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固废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所在区域内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及声环境等质量现状较好,能够满足当地环境功能的要求,具备一定环境容量。
该项目从产业政策、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等方面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要求,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是可接受的,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如需阅读该项目环境影响相关信息,请在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以下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环评报告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向建设单位反映或投诉,以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1、建设单位:江 (略)
建设地点: (略) 东乡区浅水湾工业区
联系人:徐剑辉
联系电话:*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略)
地址: (略)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北路77号新城吾悦广场A座;
联系人:于工
电话:*
3、 征求意见稿公示网上公示链接及提取码:
http://**-nfEfaKSOGuC-DDYecA
提取码:
4、公参调查表链接及提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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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
江 (略)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