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饭堂炉具和洗衣房烘干机改造项目的澄清
我校于 * 日 (略) 文件“ (略) 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第 * 大点第 * 小点第8条与技术评审第7点内容不明确,现作出澄清。
-
投标供应商须知”第 * 大点第 * 小点第8条原文为“本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具体、明确响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 * 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 (略) 理。”,现更正为“本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具体、明确响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
技术评审内容不变。
原开标时间为: * 日上午 * 时
澄清后开标时间为: * 日下午 * 时
(略)
* 〇 * * 年 * 月十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