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略) 征告字〔2024〕17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梁头镇于家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略) (略) 组织审查通过的《 (略)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区 (略) 关于天 (略) 梁头镇49.9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用于天 (略) 梁头镇49.9MW风电项目建设,规划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面积约0.0882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项目四至范围:北至梁头镇于家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梁头镇于家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梁头镇于家村农民集体土地;东至梁头镇于家村农民集体土地。具体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梁头镇人民政府、 (略) 规划和 (略) (略) 将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9月4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4年8月21日
地 址:静海镇新湖广场14号楼 邮 编:#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凤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