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有关规定,我局 (略) 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和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辽阳市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含公共服务类)和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7日(星期六)上午09:30
地点:白塔区青年大街61号 (略) 自然资源局2楼会议室
三、申请资格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依法 (略) 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二)申请人需熟悉 (略) 地价情况、具备一定专业知识,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代表。
四、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听证会者,请于2023年9月20日前将书面申请送我局开发利用科。属自然人的需填写提交《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填写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并提供机构证明或委托书。
五、资格确认
我局在审核报名有关资料后,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将电话告知,确认参会资格。
六、有关要求
(一)参与人员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如有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二)听证资格一经确认,听证会申请人应按时参加听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的,取消其听证资格。逾期不参加听证会的,视为对听证内容无异议。
(三)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四)参会人员须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天宇 联系电话:0419-*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附件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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