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随县万和镇中心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集中采购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随县万和镇中心学校 | ||
行政区域 | 随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15日 16:4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曾都区西城玉波门居委会小南门街89号(富安小区东门对面进大门右转上三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8月28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曾都区西城玉波门居委会小南门街89号(富安小区东门对面进大门右转上三楼)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晓华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22-* | ||
采购单位 | 随县万和镇中心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随县万和镇中心学校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何校长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随长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曾都区西城玉波门居委会小南门街89号(进大门右转上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胡工 * |
项目概况
随县万和镇中心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集中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曾都区西城玉波门居委会小南门街89号(富安小区东门对面进大门右转上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7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JS*
项目名称:随县万和镇中心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集中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
一标段:蔬菜类(含蔬菜、豆制品、干货调料、餐后水果、午点、鸡蛋、牛肉、鸡胸肉、冷冻食品等)
二标段:鲜鸡肉、鲜鱼
三标段:冷冻食品(含肉丸、鱼丸)
四标段:水饺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被主管部门通报检查检验不合格,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6日 至 2024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曾都区西城玉波门居委会小南门街89号(富安小区东门对面进大门右转上三楼)
方式:报名时由供应商须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持以下资料,到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现场报名:(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两者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人需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3)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被主管部门通报检查检验不合格,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报名表及材料真实性承诺函。以上报名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需装订成册盖章后提交,要求中的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报名资料留存,原件核验后退还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曾都区西城玉波门居委会小南门街89号(富安小区东门对面进大门右转上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曾都区西城玉波门居委会小南门街89号(富安小区东门对面进大门右转上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③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④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⑤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仅限中国公民);
⑦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3)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4)供应商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
(5)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县万和镇中心学校
地址:随县万和镇中心学校
联系方式:何校长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随长 (略)
地 址: (略) 曾都区西城玉波门居委会小南门街89号(进大门右转上三楼)
联系方式:胡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晓华
电 话: 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