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规定,《贵安新区第三高级中学(*-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编制完成,报告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地块位于贵安新区湖潮乡广兴村数谷大 (略) 东南侧,项目东侧为规 (略) ,南侧 (略) ,西侧为数谷大道,北侧为 (略) 。总用地面积*.16m2,地块中心点经纬度为106.*°E,26.*°N。该地块1965年以前一直为农用地及居民居住用地,1965年划拨给黔鹰5708厂使用,地块内在1965年-2008年为黔鹰5708厂职工生活区,现状地块东北部为耕地、地块内南部为工业用地、地块西部为中小学用地,生活区包括原中国人民解放军五七〇八厂子校(上世纪90年代 (略) 花溪第六中学,2015年8 (略) 花溪第六中学高中部为主,成立贵安新区第三高级中学)、员工宿舍、食堂、锅炉房、大礼堂及澡堂,未进行过生产活动,根据地块规划显示,地块规划为*中小学用地,用地类型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中小学用地以及《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2011)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A33),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历史卫星图片或图表、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各个环节的调查结果可相互支撑、相互印证。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不会受到周边地块的迁移污染影响,地块未受到污染,调查活动经第一阶段调查即可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调查地块可以按照规划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三、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董工,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