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发改函〔2022〕229号
石城县发改委关于石城县赣源中学教学楼外墙等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复函
县教科体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石城县赣源中学教学楼外墙等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石教科体字〔2022〕22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加强我县中小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消除校园校舍安全隐患,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同意实施石城县赣源中学教学楼外墙等维修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210-*-04-01-*),并原则同意《石城县赣源中学教学楼外墙等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石城县赣源中学作为项目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城县赣源中学校园内。
四、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东园教学楼外墙维修改造,面积约5382.13平方米;三个舞蹈教室改造及修复,改造总面积约396平方米;校园供水管网等维修改造,总延长米约320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117.49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及县财政资金。
七、在后续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合规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未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的,不得开工建设。
(二)请根据本文件内容,组织编制石城县赣江源镇中心公立幼儿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
(三)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严格履行项目报建审批手续、招标事项核准手续。
(四)装修与改造应由符合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后期施工不得随意改变原始结构或增加超设计载荷。
(五)项目建设阶段,请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规定,确保建设工期和建设质量。
八、如需对本文件内容进行重大调整,请按照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九、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请在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特此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