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 (略) 将于2024年10月21日10时起11时止(延时除外) (略) 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拍卖下述标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青龙满族自治县南河治理工程弃砂一批。
南河治理工程弃砂一批,产地分别为南河孟圈水库至刘杖子段,砂石方量约49.(略)m3;南河刘杖子至前白枣山段,砂石方量约17.(略)m3。砂石预计方量共计约66.(略)m3(具体数量以测量报告为准)。
二、展示时间与地点:2024年10月16日-17日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三、保留价:(略)/m3,加价幅度:(略)。
四、竞买人应具备条件:竞买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机构。经营范围需包含:砂石、建筑用砂、石材用砂销售等营业项目,最少满足一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名单的竞买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买。
五、竞买人应提交的资料:
1.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留存《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人若委托其他人办理竞买手续,须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3.提供在“信用中国” (略) 站打印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在报告中显示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及在经营异常期内的,将拒绝接受竞买申请。
竞买人请于2024年10月21日10时前将上述资 (略) ,审核通过后,线下交纳竞买保证金、签署相关文件取得竞拍资格。
竞买人需缴纳材料费500元交至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账号:(略)20、开户行:农行秦皇岛港城支行),成交与否不予退还。
六、保证金交纳:
竞买人应在拍 (略) 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提交资料审核通过后,将竞买保证金(略)元线下支付至 (略) 指定账户。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将全部预交成交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其中:预交成交价款金额=预估弃砂总数量(略)m3×成交单价,履约保证金金额=预交成交价款金额×10%)交至拍卖人指定账户,将软件使用费(预交成交价款金额×5‰)线 (略) 。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自动转为拍卖佣金(预交成交价款金额×5%)和部分成交价款。上述所有费用逾期未支付的,均视为买受人(即最高应价者竞拍成功的竞买人)违约,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其它费用均不予退还。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竞买人应按公告联系方式在标 (略) 联系了解有关标的情况,自行到现场查勘、了解砂石方量等现状情况,并自行进行尽职调查、咨询标的及周边相关事宜。
2.买受人需在 2025年6月30日前提取,并经委托人验收完毕。
3.买受人如未在规定时间提取完毕的,所产生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剩余的弃砂视为买受人放弃其所有权,委托人有 (略) 置未提取的弃砂,处置所得用于弥补委托人的损失。
4.因本次弃砂交易产生的各种税,根据税法规定由纳税主体各自承担。
九、其他详见《竞买须知》或详询拍卖人。
报名地址:河 (略) (略) 海景湾606室
联系电话:0335-(略);(略)。
(略)
2024年10月14日
(略) 。
附件 :南河孟圈水库至刘杖子村弃砂综合利用方案(24.7.7) (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