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 长洲区新兴二路104号民航酒店部分场地招租(10年)项目 | 项目编号 | BBWCQJY23-1332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 年11月17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 年11月30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房产 | 所在层数 | 1楼大堂、3-9楼(共9层) | |||||
租赁面积 | 6574.55㎡ | 租赁期限 | 10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以 1 个月为一个支付期,在每个支付期最后10日内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 | 租金递增方式 | 每2年一递增,递增率为 5 %。(即第3年、第5年、第7年、第9年各在上一年租金标准上递增5%) | ||||||
装修期限 | 不超过三个月(含在10年租期内,最终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履约保证金 | 按月租金的3个月的等同金额支付(月租金按合同标的额除以合同总月数确定)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出租中 | 是否存在原承租方优先承租权 | 是 | |||||
是否设立居住权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出租标的 (略) 长洲区新兴二路104号,临街坐西向东, (略) 中心, (略) (略) 政广场约150米,与梦之岛购物广场仅一街之隔。标的1998年竣工,钢筋混凝土结构,主体楼高共九层,总建筑面积7976.41多㎡。目前,一层临街商铺分别用于经营小商店、成衣店、蛋糕店、餐饮店和奶茶店;二层经营饭店和娱乐城;三层经营养生保健项目,四至九层经营酒店。产权权属为广西机场 (略) ,授权出租方管理。出租 (略) 新兴二路104号民航酒店1楼大堂、3-9楼面积,其中三层全层面积1002.94㎡,目前经营养生保健项目,共有房间15间,一楼寄存室及四至九层面积5571.61㎡,目前经营酒店,共设有客房136间和可容纳50人的会议室1间,配置有两部客用电梯,供电供水设施完备。 | ||||||||
其他情况 |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方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3.标的其他问题:目前2部电梯,有一部无法正常使用。 4.招租标的证照齐全。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6 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8月28日 | ||||||||
评估机构 | 广西中永信房地产 (略) | ||||||||
租金底价 | *.6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广西机场 (略) (略) | |||||||
出租方承诺 |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梧州机场2023年第9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广西机场 (略) (略) 总经理办公会 | ||||||||
特别 告知 | 1.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出租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产权证、原租赁合同等)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出租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同等条件下,标的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的,须按照交易所交易规则进场交易。原承租方应在公告期间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项目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方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2)原承租方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承租方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方无更高报价时,原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如其他意向承租方继续报价,而原承租方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 3.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以月度为周期支付租金,先付后租。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附件3)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齐首期租金( 1 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按月租金的3个月的等同金额支付(月租金按合同标的额除以合同总月数确定),后续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出租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 名:广西机场 (略) (略) 账 号:*00180 开户行:建设银行梧州新兴二路支行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国内注册[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包含有“酒店管理”、“住宿服务”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 2. 意向承租方参加本次竞租前,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租;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标的交割 | 1.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2.交割条件:承租方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成交签约。 成交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到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成交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成交人不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承租资格。 (2)成交人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 (略) 2.承租期间如承租方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私自转租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标的用途:出租标的只能用于酒店及其配套服务项目,不得在标的内或利用标的从事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活动,且不得在标的从事影响业主或其他租户经营的活动,不得用作从事涉黄、涉毒、涉赌等法律法规禁止经营项目的场所。承租方的经营用途须征得出租方的认可,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4.承租方享有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免租装修期(含在 10 年租期内),免租装修期内承租方无需交纳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 另外,承租人需向出租方缴纳装修保证金,标准按投入装修总额10%的等同金额缴纳。装修结束并通过出租方对出租标的整体验收合格后,装修保证金直接转作租金(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平面图、装修设计图、效果图、设计说明、预算表等)。 5..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
现场展示 | 1.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间 2.展示地点: (略) 新兴二路104号民航酒店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需提前预约):梁先生* (注意事项:意向承租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遵守出租方的管理规定,听从出租方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11/ 17 至 2023/11 /30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④“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截图; ⑤行使优先承租权利的原承租人应提供租赁证明文件。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意向承租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前30分钟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 (3)交纳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承租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①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②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承租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承租方。 3.注意事项 (1)竞租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租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租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办理转让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租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租主体为同一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意向保证金):人民币**万 元整(¥100,000.00)。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承租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5)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在交易所收到出租方提供的生效《租赁合同》后全额无息返还。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 | 6000元/次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30日17:30 | 延时竞价周期 | 180秒 | ||||||
服务费 |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结束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邓经理 0771-* | |||||||
报名咨询 | 覃经理 0771-*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 ||||||||
单位地址 | (略) 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 ||||||||
其 他 | 监督电话:0771-* | ||||||||
特别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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