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花园区新兴花苑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升改造工程变更公告
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对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款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做出修改,原内容为: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价格、评标价格、质量标准、工期(交货期);
(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职称、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四)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奖项;
(五)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及总分情况(采用编码标注方式替代评标专家真实姓名);
(六)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八)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因异议或投诉导致中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现变更为: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价格、评标价格、质量标准、工期(交货期);
(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职称、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四)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奖项;
(五)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七)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因异议或投诉导致中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