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年产100万套轴承套圈项目(二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2月11日, (略) (略) 组织召开了“年产100万套轴承套圈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工程建设和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略) (略) )、验收监测单位(山东 (略) )并特邀2名技术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组查阅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环境保护设施(措施)落实情况的介绍,现场查看并核实了项目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环保验收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年产100万套轴承套圈项目(二期) (略) (略) 潘庄镇闫梭庄村东首。 (略) (略) 年产100万套轴承套圈项目(二期增添热处理工序),占地面积为3666.7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依托现有员工12人,年工作300天,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略) 于2014年已投产运行,项目建设时未履行相关环保手续,属于未批先建项目, (略) 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并责令完善相应手续,建设单位已缴纳罚款。 (略) (略) 2018年12月委托江西南大 (略) 编制了《 (略) (略) 年产100万套轴承套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 (略) 环境保护局以临环审[2019]10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2019年6月, (略) (略) 委托山东 (略) 承担了本项目的一期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
2023年1月, (略) (略) 委托山东 (略) 于2023.1.10号-2023.1. (略) 年产100万套轴承套圈项目(二期)外排污染物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见附件)。
企业对环境管理水平情况进行了检查;根据实地调查和监测的结果,编制了《 (略) (略) 年产100万套轴承套圈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验收范围
本次 (略) (略) “年产100万套轴承套圈项目(二期)”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通过现场调查,对照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动,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该项目无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淬火工序产生的油烟废气非*烷总烃。淬火工序(包括油冷、清洗、回火工段)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非*烷总烃, 在淬火炉油冷、清洗、回火段设置集气罩,淬火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 P1 排放。未收集的废气已无组织形式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油冷后用清水洗掉工件表面粘附的淬火油,清洗水箱自带油水分离装置,定期清除油水分离器内的废淬火油,清洗水一直循环使用,不外排。绿化用水全部蒸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企业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安装减振基础、生产时封闭厂房等措施,减轻设备运转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油冷工序产生的油泥、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淬火油、磨床加工产生废磨削液、超精工序产生的超精沉渣和废超精油、静电油烟净化器回收的废淬火油、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和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和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油冷工序产生的油泥、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淬火油、磨床加工产生废磨削液、超精工序产生的超精沉渣和废超精油、静电油烟净化器回收的废淬火油、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交由 (略) 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的生产负荷见下表,符合验收监测应在工况稳定。
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气
淬火(油冷、清洗、回火)工序废气经“集气+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验收监测期间,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5.8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917kg/h,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II时段标准。
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63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8)的无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浓度为1.630.29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无组织排放限值。
2、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在50.3~54.7dB(A)之间,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和4类标准要求。
3、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油冷工序产生的油泥、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淬火油、磨床加工产生废磨削液、超精工序产生的超精沉渣和废超精油、静电油烟净化器回收的废淬火油、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和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和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油冷工序产生的油泥、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淬火油、磨床加工产生废磨削液、超精工序产生的超精沉渣和废超精油、静电油烟净化器回收的废淬火油、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交由 (略) 处置。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按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环保设施。目前,相关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项目产生的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理。项目运行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六、验收结论
(略) (略) “年产100万套轴承套圈项目(二期)”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设施,项目建设过程未发生重大变动;验收监测的污染物排放 (略) 相关排放标准,验收报告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
鉴于项目基本符合验收条件,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原则上同意该项目环保设施通过环保验收。
七、要求与建议
1、根据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进一步规范排气筒设置,设置符合要求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按照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监督检查的原则规范设置排气筒监测采样孔、采样爬梯、采样平台和安全通道。
2、加强日常环保管理与监督,确保废气处理设施运转正常,废气达标排放。
3、一般固废应及时收集至一般固废专用贮存、堆放场地,并定期处置。
4、进一步规范危废暂存间设置,做好防流散与防渗漏措施,完善门窗防护和危废分区,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贮存和管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进行处置。
八、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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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