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的规定,现将瓮安县民兵训练基地扩建项目拟永久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1.拟使用林地单位:瓮安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2.拟使用林地地点:位于瓮安县国有林场映山红分场(林班小班号详见使用林地因子一览表)。
3.拟使用林地用途:扩建建筑3栋及建设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宿舍、食堂、观礼台),以及训练场地。
4.拟使用林地情况:项目拟使用林地面积0.7065公顷,林木蓄积29.2立方米,用地性质均为永久。
5.公示期限: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9日。
拟使用林地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力人,依法享有获得相关补偿的权利。对拟使用林地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5月29日前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邹创
联系电话: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