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冠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加油站土地使用权、房屋建构筑物及机器设备等资产 |
标的名称 | 河北衡冠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加油站土地使用权、房屋建构筑物及机器设备等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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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20235DF* | 挂牌价格 | 1,330 万元 | ||||
价格说明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1-24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2-07 |
一、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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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 本次转让的资产包括河北 (略) 加油站土地使用权、房屋建构筑物及机器设备等。 1、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衡桃国用(2015)第0001号”,证载土地使用权人“河北 (略) ”,座落于人民西路北侧,地类(用途)“加油站”,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证载使用权面积2680.60m2,终止日期“2045年11月27日”。 2、房屋建构筑物包括:加油站房屋(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罩棚、加油岛、站房、地面、围墙及护栏、卫生间、减速带及消防池等资产。 3、机器设备资产包括:税控器、加油机、油罐、液位仪、不锈钢桌椅等资产。 (具体内容详见资产明细表) | ||||||||||||
二、资产处置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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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 | 1,330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受让要求 1、受让方按照《 (略) 交易服务收费办法》 (略) 场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完成以下工作: ① (略) 确认报价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发送《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受让方应在收到《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将交易服务费支付 (略) 场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②受让方应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 (略) 场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
报名提交材料 | 1、提交《受让意向登记表》及承诺函。格式进入报名页面可见,意向受让方下载填写后提交。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系统上传原件。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统上传原件。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按手印),系统上传原件。 3、意向受让方按公告要求提交其他报名材料并 (略) 场一次性交纳保证金。 4、根据受让方资格条件对应提交报名材料。 5、 (略) 场要求的其他材料。 | ||||||||||||
报名材料 |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本次转让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项目挂牌截止日当日11: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项目挂牌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10000元的正整数倍。 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2023年12月4日-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意向受让方须提前与转让方预约勘查时间。 2、地点: (略) 人民西路3269号 3、联系方式:郝经理 * 4、意向受让方应当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进行现场勘查。 5、 (略) 积极配合受让方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税费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由双方各自承担。 6、本次处置的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等相关证照均在有效期。若受让方需要办理该站经营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相关证照的办理或者变更均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不承担任何义务、责任和费用。因加油站经营手续等原因,影响后期经营,由此产生的任何成本、风险和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 成交价格含税费,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本次转让标的以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 标的过户及交割产生的其他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相应主体承担。 本次转让的河北 (略) 加油站目前所用电源为内部电源,受让方摘牌后需要改造电源设施,重新接入外部电源。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150 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3-12-07 11: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网银等。 意向方提交报名之后,进入交易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方本单位(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务必在付款时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 | ||||||||||||
账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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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处置方式 |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 (略) 场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用于支 (略) 场交易服务费用,若有余额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二、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未涉及扣除或不予退还事项的, (略) 场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三、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 (略) 场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符合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未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单方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签署交易合同的; 6.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7.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8.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 (略) 场造成损失的; 9.其他依 (略) 场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场在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转让的,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收各意向受让方已交纳保证金的10%,用于弥补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五、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其他法律责任。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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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 动态报价 | ||||||||||||
五、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韩经理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0311-*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韩经理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 | ||||||||||
六、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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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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