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1. 招标条件
(略) (略) (招标人)的编号为 XMBCKCSJ(2016)第05号 (招标编号) (略) 中心岛马銮湾中路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略) 市发展改革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下达2016年第六批市级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厦发改投资 [ *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统筹 (资金来源)。 (略) 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 (略)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略) 岛马銮湾中路工程 ;
2.2. 建设地点: (略) 市 (略) 区 (略) 区 ;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位 (略) 中心岛片区,西起南湾路,东至外湾西路,长度约2.37公里,路基分两幅,单幅路基宽20米,,道路等级为主干路,采用沥青路面。主要内容: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市政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115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0200 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该项目的地质勘察(初勘及详勘)、市政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测量)、施工图设计(含测量)、估算、概预算文件等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施工图预算、 (略) ,后续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并提交相关资料等。
2.5.2. 内容
2.5.2.1岩土工程勘察: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工程地质勘察;
2.5.2.2工程测量:为满足本工程的道路、 (略) 等工程测量;
2.5.2.3 工程设计:道路工程、市政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2.5.2.4 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 (略) 门的设计编制、协调、汇报等。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7 年 6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18个 月。
3. 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具备:具有足 (略) 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以下①、②项资质的单位或联合体:① (略) 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设计 (略) 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② (略) 核定的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及以上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略) 业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 (略) 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在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 (略) 协议之后,方可参加投标(并提供 (略) 协议待查);
3.2.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 (略) 项目相适应的市政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略) 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略) 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 道路和桥梁或 (略) 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略) 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 (略) 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 (略) 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建设规模或投资额、设计专业内容等);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 (略) 文件。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至 2016 年 5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分,下午 14 时30 分至 17时 00 分( (略) 时间,下同),到 (略) (略) 4层(云顶北路842号)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5.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100元 。
6. 评标办法
6.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记名投票法、综合评估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略) (略) 转账形式的,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资格审查文件》 (略) (略) 人指定的账户并到账, (略) 单据复印件或接收投标保证金单位开具的收款证明复印件应放入投标文件中。采用 (略) 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的,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其年度投 (略) 于使用期限内, (略) 文件规定的金额,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同递交);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略) (略) 转账形式提交或采用“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 万元(¥5万元) 。
8.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6 年 6 月 2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略) 市建 (略) (地址: (略) (略) 4层C区(云顶北路842号));
8.2. 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 (略) 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 (略) 验证登记,若资质证书中未标明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则须单独提供“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 (略) 文件《通用本》}。
8.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8. (略) 核验登记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费用
9.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102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266.70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9.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
地址: (略) 莲前西路281号14楼 ,邮编: *** ;
电话: *** 、 *** ;传真: *** ;
联系人: 许工 张工 。
投 (略) 帐号:
(略) : (略) (略) (略) 支行;
帐户名称: (略) 市建 (略) ;
帐 号: *** 。
(略) 名称: (略) 市建 (略) ;
地 址: (略) (略) 4层C区(云顶北路8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