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
项目名称 | 塑料打包带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高港区口岸 (略) 东侧 |
建设单位 | (略) 高能包装材料厂 |
环评机构 | 泰州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企业拟投资*建设“塑料打包带生产项目”。在闲置厂房进行项目建设,面积约1000㎡,购置预料筒3台、干燥筒3台、单螺杆挤出机3台、烘箱6台、拉伸机9台、应力箱3台、切断机3台、混料筒1台,建设塑料打包带生产线。项目建成后预计会形成年产塑料打包带2000t的能力。该项目已于2023年6月16日取得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备案证,泰高新行审备〔2023〕269号,项目代码:2306-*-89-0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挤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15m)排放。 (2)生活污水排放量共计240m3/a,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江苏 (略) 深度处理,尾水经盘头中沟排入长江。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一 (略) ;危险废物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二、
项目名称 | 年产*吨索结构产品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港经济开 (略) 28号原 (略) 内2幢北1车间 |
建设单位 | 江苏 (略) |
环评机构 | 泰州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悬索桥以其受力性能好,跨越能力大,轻型美观、抗震能力好,而成为跨越大江大河、海峡港湾等交通障碍的首选桥型。预制平行钢丝索股是将一定数量的钢丝在工厂内定型成束,然后在两端安装预制好的锚具,并在锚具内浇铸锌铜合金,形成锚头,实现主缆索股与现场锚碇系统的连接。为满足悬索桥对预制平行钢丝索股的需求,江苏 (略) 经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高港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同意(备案号:泰高新行审备〔2024〕236号),拟投资*元在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泰州港经济开 (略) 28号租赁 (略) 2幢北1车间约6000㎡新建年产*吨索结构产品项目。项目配备放丝盘、成型设备、缠带机、链卡成型设备、牵引设备、打盘机、灌锚设备等主要生产设备共计约133台(套)。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吨索结构产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切断产生的颗粒物经旋风+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1号排气筒排放,熔化和浇注产生的颗粒物经旋风+覆膜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2号排气筒排放,所采取的废气处理技术为可行技术。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1号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排放能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颗粒物(其他)排放限值,2#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排放能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1中颗粒物排放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因集气效率,项目有少量无组织颗粒物产生;因产生量较少,经自然沉降和通风扩散后,其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能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其他颗粒物监控浓度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收集后送江苏 (略) 集中处理。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设备、公辅设施运行噪声,工作时声级在80-90dB(A)之间,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门窗等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钢丝、废树脂砂轮片、废包装材料、坩埚出售综合利用,除尘灰和沉降金属尘、破损除尘袋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固废为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