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合自然资挂告字[2024]11号
经合浦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授 (略) 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4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建设规划指标要求:
(一)挂牌出让宗地编号:HP*,出让位置:龙港新区北海铁山东港产 (略) 西南侧,土地面积*平方米,土地出让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从成交之日起算)。规划指标及控制要求为:40%≤建筑系数≤65%,0.8≤容积率≤2.5,绿地率≤20%,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不得超过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建筑退让及间距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执行。准入行业:其他非金属矿物质品制造业。该宗地按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竞得人须按照以下标准实施建设:(一)项目投资强度≥*元/公顷,产出强度≥*元/公顷,亩均税收≥11.*元/亩。(二)项目建设投产必须按相关行业环保标准达标排放。(三)该宗地为净地出让按现状交付,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与铁山东港产业园管委会签订《合浦县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并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签订《企业承诺书》。由铁山东港产业园管委会与竞得人签订《合浦县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并在7日内将监管协议报送县自然资源局及县工信局备案,由铁山东港产业园管委会监督落实。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元。每次竞价最低加价幅度为人民币*元。
(二)挂牌出让宗地编号:HP*,出让位置:龙港新区北海铁山东港产 (略) 西南侧,土地面积3254平方米,土地出让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从成交之日起算)。规划指标及控制要求为:40%≤建筑系数≤65%,0.8≤容积率≤2.5,绿地率≤20%,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不得超过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建筑退让及间距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执行。准入行业:其他非金属矿物质品制造业。该宗地按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竞得人须按照以下标准实施建设:(一)项目投资强度≥*元/公顷,产出强度≥*元/公顷,亩均税收≥11.*元/亩。(二)项目建设投产必须按相关行业环保标准达标排放。(三)该宗地为净地出让按现状交付,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与铁山东港产业园管委会签订《合浦县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并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签订《企业承诺书》。由铁山东港产业园管委会与竞得人签订《合浦县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并在7日内将监管协议报送县自然资源局及县工信局备案,由铁山东港产业园管委会监督落实。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元。每次竞价最低加价幅度为人民币*元。
(三)挂牌出让宗地编号:HP*,出让位置:龙港新区北海铁山东港产 (略) 西南侧,土地面积*平方米,土地出让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从成交之日起算)。规划指标及控制要求为:40%≤建筑系数≤65%,0.8≤容积率≤2.5,绿地率≤20%,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不得超过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建筑退让及间距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执行。准入行业:其他非金属矿物质品制造业。该宗地按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竞得人须按照以下标准实施建设:(一)项目投资强度≥*元/公顷,产出强度≥*元/公顷,亩均税收≥11.*元/亩。(二)项目建设投产必须按相关行业环保标准达标排放。(三)该宗地为净地出让按现状交付,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与铁山东港产业园管委会签订《合浦县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并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签订《企业承诺书》。由铁山东港产业园管委会与竞得人签订《合浦县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并在7日内将监管协议报送县自然资源局及县工信局备案,由铁山东港产业园管委会监督落实。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元。每次竞价最低加价幅度为人民币*元。
(四)挂牌出让宗地编号:HP*,出让位置:合浦县廉州镇丰门 (略) 边26号,土地面积90平方米,土地出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从成交之日起算)。规划指标及控制要求为:建筑密度≤100%,1<容积率≤3.0,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檐口高度12米,建筑退让及间距按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执行。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元。每次竞价最低加价幅度为人民币*元。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外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属联合购买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二)申请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竞买申请人报名参加宗地编号HP*、*、*竞买时,须一并提交入园手续(如与园区管委会签订的投资协议、建设合同等)。
(四)竞买申请人在我县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期土地使用权竞买:
1.存在欠缴我县土地出让价款及违反出让合同约定的单位及个人;
2.因企业或个人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挂牌出让,在不低于底价情况下,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12日18时前到合浦县廉州 (略) 169号三楼交易中心办公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12日18时前到合浦县廉州 (略) 169号三楼交易中心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17时(以实际到账为有效)。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 8月13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略) (略) 合浦县分中心(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地块挂牌时间 :2024年8月5日8时—2024年 8月14日16时(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上班)。
七、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宗地以现状出让。竞买人提出了竞买申请,则视为对该宗地块现状及挂牌出让文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二)竞得宗地编号HP*、*、*地块, (略) (或自然人),摘牌后须经登记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经营主体进行开发运营,其住所或经营场所在合浦县行政区域内。竞得宗地编号HP*地块, (略) ,摘牌后须经登记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经营主体进行开发运营,其住所或经营场所在合浦县行政区域内。
(三)竞得人竞得地块后,成交价款在*元(含*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交清;成交价款在*元以上、*元(含*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并在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成交价款在*元以上、1亿元(含1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并在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成交价款在1亿元以上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缴清,并在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
(四)竞得人须交清全部土地价款后才签订交地确认书。
(五)耕地占用税由县土储中心缴纳,印花税、契税成交后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出让人承担的印花税由县自然资源局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缴纳。挂牌出让服务费由竞得人单方承担且必须于当天缴清。
(六)竞得人竞得宗地编号HP*、HP*、HP*地块,在出让期限内,需要改变该宗土地用途的,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七)办理相关证件所需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八)竞得人竞得地块后,严格按照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规划条件进行开工建设。
九、查询方式:
(一)http://**(合浦县自然资 (略) 站)
(二)http://**( (略) 场网)
(三)合浦 (略) 场:HPDCJY(微信公众号)
(四)http://**( (略) (广西?北海))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合浦县廉州 (略) 169号三楼交易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何女士、邓女士
联系电话:(0779)*、*
开户单位: (略)
开户行及账号如下:
(一)开户行: (略) 合浦支行
账 号:*
(二)开户行:中国 (略) 合浦支行营业部
账 号:**
(三)开户行:合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 号:*739
(四)开户行:中国 (略) 合浦县支行
账 号:*22
(五)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合浦县支行
账 号:*001
(六)开户行:中国 (略) 合浦县支行
账 号: *2497
(七)开户行: (略) 北海合浦支行
账 号:*012
(八)开户行:广西北 (略) 合浦支行
账 号:*
十一、合浦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合浦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