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会信用代码
(略) 市地产股权 (略) * .3%股权
转让标的名称
(略) 市地产股权 (略) * .3%股权
项目编号
***
转让底价
* . *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略) 在地区
(略) 市>市辖区> (略) 区
(略) 属行业
其他金融业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简况 挂牌信息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 (略) 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 (略) 交易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 (略) 门审核;
3、我方转让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 (略) 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 (略) 《产权交易项目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 (略) 对各意向受让方的 (略) 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
6、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 (略) 发布之日起 * 日内, (略) 内容、 (略) 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我方已知 (略) 的收费项目及标准(http:/ *** ),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
我方若发 (略) 为,给意向受让方、 (略) 造成损失的, (略) 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 (略) 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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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市地产股权 (略)
注册地(地址)
(略) 市>市辖区> (略) 区
法定代表人
陈焰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4万元 人民币
实收资本
* 4万元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经营规模
小型
*** N
(略) 业
其他金融业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略) 服务,从事投资业务及相关资产的管理( (略) 、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
职工人数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略) 股东对外转让的
(略) 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是 股东会决议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略) 使优先购买权
1
(略) 有限公司
* %
-
2
(略) (略)
2%
是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 . *** 万元
* . *** 万元
* . *** 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 7. *** 万元
* . *** 万元
* 9. *** 万元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 (略)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
* . *** 万元
- * . *** 万元
- * . *** 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季报
* 4. *** 万元
7. *** 万元
* 6. *** 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略) 瑞升资产评估房地产 (略)
核准(备案)机构
(略) 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
评估基准日
***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信 (略) (特殊普通合伙) (略)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 8. *** 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3. *** 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 4. *** 万元
* 6. * 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近期财务报表数据是 * 月累计数值。
2. 据评估报告载:根据转让方提供的 (略) 市双发地产 (略) 章程, (略) 市双发地产 (略) 委托标的企业 (略) 进行日常经营管理,并与标的企业于 * 日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协议有效期限为5年,截止评估基准日,协议剩余有效期限为 * 天。据标的企业相关管理人介绍,标的企业已经与 (略) 市双发地产 (略) 续签《委托管理协议》, (略) 正常的续签程序。本次评估假设标的企业能够与 (略) 市双发地产 (略) 能够续签《委托管理协议》。
3. 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年度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近期财务报表》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 . *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时须书面承诺:①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自行承担不确定性风险。② (略) 对照并充分了解包括但不限于《 (略) 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略) 在地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略) 章程的规定。已对自身 (略) 核查, (略) 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 (略) 判断是否符 (略) 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 (略) 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决定是否申请受让转让标的, (略) 承担由 (略) 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若由于受让方自身原因在本项目交易过程的任 * 环节出现的任何风险,受让方放弃对转让方和 (略) 追责和索赔的权利;③了解并认可接受本项 (略) 内容,并同意: (略) 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交易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意向受让 (略) 门的要求;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不代表其符 (略) 为标的企 (略) 条件,并且即使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亦不必然 (略) 门的审批或备案并作为标的股权的持股股东;④同意除非转让方存在过错,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次产权交易未能获得有关监管机构的审查批 (略) 完成产权变更登记的,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将 (略) 处置,同意将已交纳的保证金在被扣除应 (略) 支付的服务费后,余款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
2.意向受让方 (略) 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 (略) 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 * . * 万元汇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3.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 * 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4.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 (略) 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 (略) 为的;(5) (略) 附件的情况。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 * 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 (略) 指定账户。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略) 处置。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 (略)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7. (略) 涉及的 * 切税、费( (略) 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8.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 (略) 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 (略) 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 (略) 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 (略) (略) 门合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必须符合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 (略) 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的相关规定。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 . *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略) 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略) 市 (略) 区佳园路2号
法定代表人
李仕川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略) 业
房地产业
(略) 会信用代码
*** G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直辖市)国资委监管
(略) (略) 门名称
(略) 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略) 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 :挂牌信息
(略) 期
自公告之日起[ *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 * 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略)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略) 集团
交易机构联系人
张影
联系电话
***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受托机构联系人
受托机构联系电话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