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复开封东立 (略) 年处理2000吨金属构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开封东立 (略) 年处理2000吨金属构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开封东立 (略) 年处理2000吨金属构件项目 | (略) (略) 开发区民营工业园区三号 | 开封东立 (略) | 河南中开 (略) | 项 (略) (略) 开发区民营工业园区三号,本项目主要对现有工程产品进行表面处理,建成后年处理2000吨金属构件,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酸洗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水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酸洗废水、酸洗后水洗废水、钝化废水、钝化后中和废水、钝化后水洗废水、废气碱喷淋塔废水经配套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隔油+综合调节+混凝+絮凝+沉淀)处理后,排入开封西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水质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及开封西区污水处理厂 收水指标要求。 3.噪声。项目各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项目产生的酸洗废槽渣、钝化废槽渣、污水站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