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宁强县人民政府批准,宁强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NQX*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宁强县高寨子街道办事处古城村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 | 十五级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73.*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367.*元 | 加价幅度: | *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11月30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13日00时00分 | 备注: | “标准地+承诺制”供地,竞买人需要承诺严格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陕环环评函(2021)85号《关于宁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和宁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宁政办发(2022)41号关于印发《宁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进入退出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一),准入控制指标复函如下:1,落实“三线一单”要求,严格入区项目环境准入管理,引进项目的生产线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均需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能耗指标:规划近期情景下用气量约 225.14 万 m3/a,规划远期 370.22 万 m3/a,远小于能源供应中心热电联产项目用气量,本次优化情景(同时为规划情景)为园区企业采用集中供热,不单设锅炉供热。3,经济指标:项目亩均税收不低于*元。(二),1,环境质量指标(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3),(GB *-2002)一级A标准及《汉丹江流域(陕西段)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三)排放标准:(1)废气:企业施工扬尘执行《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2)废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3):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属于危险物的续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11月09日 至 2022年11月29日 到 宁强县国土资源局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11月09日 至 2022年11月29日 到 宁强县国土资源局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11月29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 宁强县国土资源局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NQX* 号地块:2022年11月30日09时00分 至 2022年12月13日0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宁强县汉源街道办事 (略) 联 系 人:黎先生 杜先生 联系电话:0916-* 开户单位:宁强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宁强县支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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