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建设 (略) 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 (2022年临安区排水监督检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 (2022年临安区排水监督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3378号
项目名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 (2022年临安区排水监督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根据第四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 (略) 级及以上质量技 (略) 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杭州建设 (略) 临安分公司评标室1号( (略) 临安区锦北街道马溪路667号1号楼2楼),政采云平台(http://**)
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_noticeDetailhttp://**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日、**日和**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日和**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见采购文件文末。
4、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凡已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注册入库,并取得临安区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2)电子交易的说明:
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
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
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
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
5)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备份响应文件”。
6)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7)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8)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81-7190。
9)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望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应陈楚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建设 (略)
地 址:临安区马溪路667号保通实业1号楼2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陈浩伟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临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 (略) 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 (略) 民中心4号楼B座1129
传真:/
联系人 :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1-*、057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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