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行政审批 (略) 场主体倍增培育专项资金2023年1月至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备注 |
---|---|---|---|---|---|---|
1 | 市场主体倍增培育专项资金 | (略) 委、市政府《 (略) 场主体倍增工程实施意见》(高发〔2022〕1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 (略) 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试行)》(高政办发〔2022〕21号)精神,为全 (略) 市场主体倍增工程, (略) 场主体的经营成本,现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折方式,委托专业服务机构为 (略) 场主体统一提供代理记账、工商年报、税务申报等服务(简称“统一服务”)。 | * | 2023年03月 | 是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