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标的物为原新疆 (略) 固定资产,新疆金银川金正国有资产 (略) 通过法拍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未进行变更,建筑物未办理房产证。 二、租赁标的包含原新疆 (略) 厂区的大门右侧厂房、库房、门卫室、食堂、宿舍楼及右侧厂区内所有生产和生活设施设备的交给承租方租赁经营;公司大门左侧办公楼及办公楼前空置场地不属于此次租赁资产范围。 三、原新疆 (略) 成立于2010年7月,公司拟生产精制棉与纤维素,一期精制棉生产线已建成,2011年底到2012年1月生产一个月后暂停生产,2013年3月至2015年4月生产两年后因效益、环保原因再次停产。二期纤维素生产线因效益、资金问题未继续建设。公司产品精制棉的生产属于高污染行业,公司成立时因环保要求不高,精制棉尚可生产,但是精制棉生产效益较差,公司利润预计由纤维素生产。2015年因环保、资金的原因一期停产,二期为建设,公司长期处于停产状态。 四、本次评估范围为原新疆 (略) (略) 二号工业园区面积为*.2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建筑构筑物及机器设备等拟出租固定资产的年租金,拟出租的固定资产包括: 1、建筑物、构筑物:包括A.房屋14项,包括:值班室,地磅房、机件仓库、服务用房、仓库、修理车间、宿舍食堂、办公楼、宿含楼、生产车间、变压器房,西南警卫室、厕所等。B.构筑物11项,包括:南大门、货场地坪、主干道地坪、污水处理工程、蒸煮、漂白池、消防工程、室外水池,辅助工程,深进、栏杆围墙等。 2、机器设备:A.设备35项,包括:叉车、实验仪器、散热器、蒸球、烘干设备、推进器、打包机、开棉机、风机、予浸机、压棉机、PVC管道、業汽管道、吸鼓、泵、减速机、高浓除渣器、地磅、流量计表、碱罐、回碱机、配残机、饰杂机、电子衡、电机、高低压配电、变压器、修理材料等。B.车辆2辆。C.电子设备1套、办公家具1套。 3、土地使用权:证号:农一师国用(2011) 第*号,土地使用权人:新疆 (略) ,坐落:阿拉尔用实量工业园,用途:工业用地,使 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 2061 年9月17日,面积*.29平方米。 五、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租赁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