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数据更新维护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 (略) ( (略) 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8号楼8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8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LQZ2023-C3-062-QZQT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数据更新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本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万*仟*佰***元*角*分/年,服务期3年(¥*.66/年,服务期3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万*仟*佰***元*角*分/年,服务期3年(¥*.66/年,服务期3年)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服务介绍 |
1 | 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数据更新维护项目 | 1项 | 服务范围包括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更新升级1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3年,自签订合同提供服务起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并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及以上资质。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类),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竞标。
4.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 (略) ( (略) 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8号楼8层)。
方式:供应商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售价现场购买或邮购磋商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通过邮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必须于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截止前将以上资料原件通过快递方式送达云 (略) ( (略) 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8号楼8层),提供的材料须注明收件人姓名、收件人联系方式及收件地址,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有效收件人联系方式的,不予办理邮寄手续;因此造成供应商无法按时获取磋商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售价:磋商文件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磋商文件的,必须于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截止前将文件价款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须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收件人姓名、收件人联系方式及收件地址等,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的,不予办理邮寄手续;因此造成供应商无法按时获取磋商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磋商文件价款及邮费交纳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云 (略) 钦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银行账号:8113 0010 1330 0157 979;
行号:3026 1102 9137。
注: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收据或者发票,索取收据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完整准确的单位名称;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索取发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接收。
地点:云 (略) ( (略) 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8号楼8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8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截止后。
地点:云 (略) ( (略) 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8号楼8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时间及地点:2023年8月28日9点00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云 (略) 另行通知。
地点:云 (略) ( (略) 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8号楼8层),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钦州频道(http://**)、云 (略) 网(http://**)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
地 址:广西灵山县三海街道海峰路130号
联系方式:王颖,0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 (略)
地址: (略) 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8号楼8层
项目联系人姓名:黄洁年、秦绍袁
联系电话:0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洁年、秦绍袁
电 话:0777-*
云 (略)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