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略)BAI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第三中学食材采购(二次招标)
项目序列号:P(略)BAI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5日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前内容 |
1 | 采购文件中商务分评分标准 | 承诺: 1、投标供应商在接采购人通知响应时间送货时间的承诺(4分): ①30分钟内响应,60分钟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得4分; ②60分钟内响应,90分钟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得2分; 其他不得分。 2、投标供应商承诺如若项目中标后对提供的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得1分。 3、投标供应商承诺如若项目中标拟配的配送车辆为食材配送专用车辆且车辆干净整洁。 (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若实际实施过程中发现未按承诺内容执行,将纳入失信名单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及损失。) | 承诺: 1、投标供应商在接采购人通知响应时间送货时间的承诺(4分): ①30分钟内响应,60分钟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得4分; ②60分钟内响应,90分钟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得2分; 其他不得分。 2、投标供应商承诺如若项目中标后对提供的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得1分。 3、投标供应商承诺如若项目中标拟配的配送车辆为食材配送专用车辆且车辆干净整洁,得1分。 (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若实际实施过程中发现未按承诺内容执行,将纳入失信名单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及损失。) |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内容的以本次发布的更正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供应商 (略) 站公告并下载附件制作响应文件,如未 (略) 站通知造成的投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模板里导出与上传采购文件模板不一致,现以此澄清,以采购文件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第三中学
地址:威宁 (略) 路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睿 (略)
地 址: (略) 经济技 (略) 数安大道1号“数楼”4层424号
联系方式:孙柳豪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柳豪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