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委组织部、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略) 2023年项目攻坚增效年专项行动奖励工作的通知》(榕重点协调〔2024〕32号)要求,现将补充拟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 (略) 2023年项目攻坚增效年专项行动奖励工作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书面材料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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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略) 2023年项目攻坚增效年专项行动奖励补充拟推荐对象名单
(略) 2023年项目攻坚增效年
专项行动奖励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