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提交银行账户信息的公告
全体债权人:
管理人于2024年12月26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上发布了一则名为《 (略) 、重庆北汽 (略) 管理人关于债务人执行变更后重整计划的报告》的公告,向全体债权人报告将于2024年12月30日前按照变更后的重 (略) 普通债权超过#但不超过#(含本数)的部分债权进行清偿的情况,并公示了本次将进行清偿的《债权清偿明细表(普通债权大于#小于#部分)》。
公告发布后,管理人收到较多债权人的电话咨询和反馈,经核实部分债权人不在本次公示的债权清偿明细表中的原因系银行账户信息变更或错误导致(因账户信息有误或未提供银行账户而未支付的债权人详见附件1)。对属于此类情况的债权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补充提交《收款账户确认书》(详见附件2),提交方式为统一邮寄。 (略) 收到前述文件 (略) 理债权清偿事宜。逾期不提交的,由债权人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全部不利后果。
统一收件信息如下:张仁杰,#, (略) (略) 土 (略) 211号 (略) 财务部。
特此公告
(略) 管理人
重庆北汽 (略) 管理人
2024年12月28日
附件:
1.《因账户信息有误或未提供银行账户原因未支付的债权人名单》
2.《收款账户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