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苏海龙海洋风电高端装备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环抱式港池东港区内
建设单位:江苏海龙 (略)
环评机构:上海 (略)
编制人员:慈晓琳(**)
项目概况:
一、项目拟建于启东吕四港作业区东港池北侧,投资总额约17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4000万),占地面积*平方米,主体工程新建联合车间、涂装厂房、管加工车间、研发楼各一座,贮运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同步配套新建,配套码头工程项目环评文件已另行审批,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150 台风电高端装备的生产能力,项目已立项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3-*-89-01-*)。
二、项目设计、工程建设及运营管理中须认真落实《报告书》结论及技术专家组建议意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优先采用自动化工艺和定量化控制技术,生产工艺、设备、单位产品的消耗、能耗及污染物产生量应达到 (略) 重点行业绿色发展指标要求。
2.严格按照吕四港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建设雨水、污水分类收集系统,污染区域须建设独立雨水收集系统,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3.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优化废气治理方案,确保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与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
4.合理总平布局及车间布局,空压机、喷砂打磨、切割机等高噪声源须远离厂界,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类标准。
5.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乱投、乱倒或非法转移。
6.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重点防渗区域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废气处理设施四周、危化品仓库罐区、固废堆场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地面水泥固化、环氧树脂地坪、建设防水隔离层等防治措施,确保项目所在地土壤、地下水的环境质量不受影响。
7.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苏环规〔2021〕3号)、《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及《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1996]470号)相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废水、废气排放口。
联系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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