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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附件一:物资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全称
项目概况(详细)
项目通讯地址
所属单位
1
中铁二局集团(西
安) (略) 民和
县地震灾害避让搬迁集
中安置工程
工程名称:中铁二局集团(西安) (略) 民和县地震灾害避让搬
迁集中安置项目经理部
建设单位: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理单位: (略)
勘查设计单位: (略) (略)
施工单位: (略) (牵头人)、中铁二局集团(西安)工
程有限公司、 (略)
建安造价:*.2 万元,我司暂定分劈合同金额 3828 万元
工程地点: (略) 民和县中川乡金田村、草滩村
工程内容:对 94 户异地搬迁安置区民房进建设,其中 80 ㎡户型 40 户、
120 ㎡户型 46 户、160 ㎡户型 8 户,民房总建筑面积 9989.98 ㎡。对搬迁安
置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服务站、 (略) 等四栋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公
共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 2084.48m2。以及对搬迁安置区 (略) 、室外管
网、园建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青海省民和县中川乡官亭镇金
田村下马家中铁二局项目经理部
高成恩 *
中铁二局集团(西
安) (略)
附件二: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项目名称
包 件 售 价
(元)
投 标 保 证 金
(元)
不含税最高限价
(元)
1 干混砂浆
SJ-01
t
1600
中铁二局集团(西安) (略) 民和
县地震灾害避让搬迁集中安置工程
0
3000.00
*.00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开户银行许可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生产能力: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或供应商具备本项目供应能力。
4.供货业绩:采购人如需审查时,生产厂或代理商必须提供 (略) 、公路、房建、市政工程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三年内不少于两份,附供
货合同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365 天)的公司可不提供)。
5.履约信用证明: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报价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
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
开户银行出具的报价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报价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报价人履约情况证明; (略) 、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处
罚期内的报价单位。
6.质量保证能力:报价物资生产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7.其他:接受代理商报价(被代理生产厂家不得参与投标、且仅接受厂家唯一授权)。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中存在质量问题被限制报价的情况,不接受因物
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所有报价供应商(生产商)必须提供资源税完税证明、如无法提供、招标方将按法律法规
代扣代缴矿产资源税。
8.报价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一票制。
附件三:投标申请表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投标联系人
传 真
1.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电子版
2.申请投标包件:
3.其它说明:
法人委托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必填)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 3 -
附件四: 物资需求一览表 1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西安) (略) 招标编号:*-0904 包件号:SJ-01
项目名称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 量 单
位
数量
最 高 限 价
( 不 含 税
单价)
技 术 标 准
及要求
交货状态
交货条
件
交货地点及联系人 交货期
中铁二局集团
(西安)工程有限公
司民和县地震灾害避
让搬迁集中安置工程
干混砂浆
M10
t
1600
256
合计
t
1600
详 见 技 术
规格书
符 合 各 项
质 量 、 技
术指标
输送入
罐
青海省民和县
中川乡官亭镇金田
村下马家中铁二局
项目经理部
高成恩
*
2024 年 10
月 至 项 目
施工结束
注: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 (略) 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货款分期支付。*方在收到*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60 日内向*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 75%,
90 天内向*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 20%,质保期满 6 个月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 5%质保金。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方对交付货物质量
的保证责任。货款支付采用银行转账、信用证或供应链金融(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建行 E 信通、航信、中铁 E 信、
邮储电子保理、应付账款反向保理等)等形式付款,采用银行转账以外其它形式付款的由 (略) ,贴现利息由*方承担。
5、调价方式:不允许调价。
6、其他条款:见技术规格书
8、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 4 -
附件五:
技术规格书
一、预拌干混砂浆
1.引用标准
《预拌干混砂浆 》GB/T *-2019
2.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2.1 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
3.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物资描述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
供。
4.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4.1 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4.2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
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4.3 投标人须承诺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来源稳定,供应投标物资的制造地、生产
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代理商可代理多个符合招标要求的生产企
业的产品投标,并有切实可行的组织、供应、运输方案措施和跨地域组织调配资源能力。
5.检查及验收
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方根据*方提供的预拌砂浆配合比,对*方供应的预拌干混
砂浆有权随机(全数)过磅计量验收,干混砂浆重量误差应在国家标准规定±2%范围内,
超过+2%的部分不予计算数量,随机抽查三车以上,如发现卖方送货量与送货单数量超过
偏差-2%以上,上次抽查后的所有砂浆方量均按误差比例予以扣减,*方对此不得有任何
异议。
6.质量保证期
本合同质保期 6 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卖方对所供货物质量终身负责。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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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全称 | 项目概况(详细) | 项目通讯地址 | 所属单位 |
1 | 中铁二局集团(西安) (略) 民和县地震灾害避让搬迁集中安置工程 | 工程名称:中铁二局集团(西安) (略) 民和县地震灾害避让搬迁集中安置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理单位: (略) 勘查设计单位: (略) (略) 施工单位: (略) (牵头人)、中铁二局集团(西安) (略) 、 (略) 建安造价:*.2 万元,我司暂定分劈合同金额*元工程地点: (略) 民和县中川乡金田村、草滩村工程内容:对94户异地搬迁安置区民房进建设,其中80㎡户型40户、120㎡户型46户、160㎡户型8户,民房总建筑面积9989.98㎡。对搬迁安置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服务站、 (略) 等四栋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2084.48m2。以及对搬迁安置区 (略) 、 (略) 、园建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 青海省民和县中川乡官亭镇金田村下马家中铁二局项目经理部高成恩* | 中铁二局集团(西安) (略)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项目名称 | 包 件 售 价(元) | 投 标 保 证 金(元) | 不含税最高限价(元) |
1 | 干混砂浆 | SJ-01 | t | 1600 | 中铁二局集团(西安) (略) 民和县地震灾害避让搬迁集中安置工程 | 0 | 3000.00 | *.00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开户银行许可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3.生产能力: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或供应商具备本项目供应能力。4.供货业绩:采购人如需审查时,生产厂或代理商必须提供 (略) 、公路、房建、市政工程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三年内不少于两份,附供货合同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365天)的公司可不提供)。5.履约信用证明: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报价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报价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报价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报价人履约情况证明; (略) 、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处罚期内的报价单位。6.质量保证能力:报价物资生产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7.其他:接受代理商报价(被代理生产厂家不得参与投标、且仅接受厂家唯一授权)。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中存在质量问题被限制报价的情况,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所有报价供应商(生产商)必须提供资源税完税证明、如无法提供、招标方将按法律法规代扣代缴矿产资源税。8.报价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一票制。 |
投标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联系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
投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电子邮箱(必填) | ||
1.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电子版2.申请投标包件:3.其它说明: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交货地点及联系人 | 交货期 | ||
中铁二局集团(西安) (略) 民和县地震灾害避让搬迁集中安置工程 | 干混砂浆 | M10 | t | 1600 | 256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 | 输送入罐 | 青海省民和县中川乡官亭镇金田村下马家中铁二局项目经理部高成恩* | 2024 年 10月至项目施工结束 | ||
合计 | t | 1600 |
序号
项目全称
项目概况(详细)
项目通讯地址
所属单位
1
中铁二局集团(西
安) (略) 民和
县地震灾害避让搬迁集
中安置工程
工程名称:中铁二局集团(西安) (略) 民和县地震灾害避让搬
迁集中安置项目经理部
建设单位: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理单位: (略)
勘查设计单位: (略) (略)
施工单位: (略) (牵头人)、中铁二局集团(西安)工
程有限公司、 (略)
建安造价:*.2 万元,我司暂定分劈合同金额 3828 万元
工程地点: (略) 民和县中川乡金田村、草滩村
工程内容:对 94 户异地搬迁安置区民房进建设,其中 80 ㎡户型 40 户、
120 ㎡户型 46 户、160 ㎡户型 8 户,民房总建筑面积 9989.98 ㎡。对搬迁安
置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服务站、 (略) 等四栋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公
共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 2084.48m2。以及对搬迁安置区 (略) 、室外管
网、园建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青海省民和县中川乡官亭镇金
田村下马家中铁二局项目经理部
高成恩 *
中铁二局集团(西
安) (略)
附件二: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项目名称
包 件 售 价
(元)
投 标 保 证 金
(元)
不含税最高限价
(元)
1 干混砂浆
SJ-01
t
1600
中铁二局集团(西安) (略) 民和
县地震灾害避让搬迁集中安置工程
0
3000.00
*.00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开户银行许可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生产能力: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或供应商具备本项目供应能力。
4.供货业绩:采购人如需审查时,生产厂或代理商必须提供 (略) 、公路、房建、市政工程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三年内不少于两份,附供
货合同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365 天)的公司可不提供)。
5.履约信用证明: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报价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
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
开户银行出具的报价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报价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报价人履约情况证明; (略) 、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处
罚期内的报价单位。
6.质量保证能力:报价物资生产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7.其他:接受代理商报价(被代理生产厂家不得参与投标、且仅接受厂家唯一授权)。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中存在质量问题被限制报价的情况,不接受因物
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所有报价供应商(生产商)必须提供资源税完税证明、如无法提供、招标方将按法律法规
代扣代缴矿产资源税。
8.报价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一票制。
附件三:投标申请表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投标联系人
传 真
1.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电子版
2.申请投标包件:
3.其它说明:
法人委托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必填)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 3 -
附件四: 物资需求一览表 1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西安) (略) 招标编号:*-0904 包件号:SJ-01
项目名称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 量 单
位
数量
最 高 限 价
( 不 含 税
单价)
技 术 标 准
及要求
交货状态
交货条
件
交货地点及联系人 交货期
中铁二局集团
(西安)工程有限公
司民和县地震灾害避
让搬迁集中安置工程
干混砂浆
M10
t
1600
256
合计
t
1600
详 见 技 术
规格书
符 合 各 项
质 量 、 技
术指标
输送入
罐
青海省民和县
中川乡官亭镇金田
村下马家中铁二局
项目经理部
高成恩
*
2024 年 10
月 至 项 目
施工结束
注: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 (略) 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货款分期支付。*方在收到*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60 日内向*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 75%,
90 天内向*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 20%,质保期满 6 个月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 5%质保金。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方对交付货物质量
的保证责任。货款支付采用银行转账、信用证或供应链金融(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建行 E 信通、航信、中铁 E 信、
邮储电子保理、应付账款反向保理等)等形式付款,采用银行转账以外其它形式付款的由 (略) ,贴现利息由*方承担。
5、调价方式:不允许调价。
6、其他条款:见技术规格书
8、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 4 -
附件五:
技术规格书
一、预拌干混砂浆
1.引用标准
《预拌干混砂浆 》GB/T *-2019
2.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2.1 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
3.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物资描述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
供。
4.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4.1 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4.2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
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4.3 投标人须承诺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来源稳定,供应投标物资的制造地、生产
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代理商可代理多个符合招标要求的生产企
业的产品投标,并有切实可行的组织、供应、运输方案措施和跨地域组织调配资源能力。
5.检查及验收
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方根据*方提供的预拌砂浆配合比,对*方供应的预拌干混
砂浆有权随机(全数)过磅计量验收,干混砂浆重量误差应在国家标准规定±2%范围内,
超过+2%的部分不予计算数量,随机抽查三车以上,如发现卖方送货量与送货单数量超过
偏差-2%以上,上次抽查后的所有砂浆方量均按误差比例予以扣减,*方对此不得有任何
异议。
6.质量保证期
本合同质保期 6 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卖方对所供货物质量终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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