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和研究,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当地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 |
1 | 品善根艺家居用品生产项目 | (略) 徐敦镇叶坊村白玉路35号 | (略) | (略) (略) | 项目总投资45万元,占地面积3457.56m2,年产根艺家居用品3500件。 | 项目主要环境问题为运营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1、废水: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厂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徐墩镇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2、废气:项目锯断、刨光、磨光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项目设置专门喷漆房,拟配备密闭负压集气系统,偶尔有人员进出,房内废气收集效率按99%计,约1%废气随着人员进出散溢至喷漆房外;项目设置水帘柜+“UV光催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喷漆、晾干过程产生的漆雾及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气进行有组织排放。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为了有效降低项目厂界噪声,根据项目生产设备及周围环境特征,尽量选用加工精度高、运行噪声低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必须采取减振、隔振措施。生产过程中尽量少开启门窗,采用换气扇进行通风换气。合理布局,最好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定期维护设备,避免老化引起的噪声,必要时应及时更换。4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通过分类收集后,废包装材料送往废品收购站将其回收利用,下脚料、布袋吸尘机收集的颗粒物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厂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桶、废漆渣、喷漆废水、废UV灯管、废活性炭和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废油漆桶、废漆渣、喷漆废水、废UV灯管、废活性炭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含油废抹布、废手套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一、公示时间: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二、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电话:0599-*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天马北路中环广场6号楼2楼投资建设项目综合服务区70号生态环境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