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略) 政务云第九期扩容项目系统集成采购(第二次)公开询比(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JZB-2024-*),采购人为 (略) 珠海分公司,采购代理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选取一名供应商主要负责本期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的硬件设备、网络配置和系统集成,以及系统调测过程中所可能产生的线材等的提供和布放。负责完成主机、存储备份设备、网络及安全设备的调测及技术支持;配合进行设备验货、全网联调、系统测试等;负责配合第三方软件的安装调测等。负责配合进行工程的初验、终验文件的准备等,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服务地点: (略)
(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预算金额:¥*(不含税),¥*(含税);
序号 | 建设内容 | 服务部分 | |
下浮前人工费及其相关成本 | 安全生产费 | ||
1 | (略) 政务云第九期扩容项目一阶段系统集成服务 | * | * |
(4)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请重 (略) 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人民币,单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询比文件附件《报价文件》,供应商响应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响应限价和单价最高响应限价的,或评审委员会按照询比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大于或等于最高响应限价和单价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如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 (略) 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
2.1.2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1年12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私有云系统集成服务类或行业云系统集成服务类的相关经验,至少提供一份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3 项目团队要求:(1)供应商须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批准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PMP证书;(2)另须拟派不少于5名项目团队人员,其中:要求配备至少2名持有有效期内的CCIE或HCIE专业证书的工程师;(3)拟派的所有团队人员均须提 (略) 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8月1日以后任意时间段的社保证明。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01日起)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01日起)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 (略) 以*元以上罚款) (略) 罚);
(10) (略) 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 (略) 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略) 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1)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2)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3)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4)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5)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6)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略) 理措施的;
(18)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 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3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获取方式: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3.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4. 资格审查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10时0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
5.4 响应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6. 供应商注册
6.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http://**)、中国 (略) (http://**)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珠海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略) 198号珠海信息大厦
邮 编:*
联 系 人:汤经理
电 话:0756-*
电子邮件:*@*hinatelecom.cn
采购代理机构: (略)
联 系 人:孔君如
电 话:*
电子邮件:*@*jscs.com
网 址:http://**
开户名: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5393(适用于保证金、服务费)
7.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 (略) 珠海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盖章)
2024年12月12日
查看附件或报名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