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2024年8月份氢氧化钠询价书 (略) 平度分公司先组织2024年8月份氢氧化钠招标采购。为保证生产质量和资金的使用效益,采用招标的方法择优选择供货单位。 1.相关说明: 1.1 采购原材料名称:生产原料--氢氧化钠。 1.2 到货地点:山东 (略) 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 (略) 8-1号 (略) 平度分公司。 1.3 采购量:约1吨(以实际需求量为准)。 1.4 质量要求: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片状固体IS-1T.1级一等品,具体组分要求,氢氧化钠(以NaOH计)的质量分数≥98.5%,碳酸钠(以Na?CO?计),的质量分数≤0.8%,氯化钠(以NaCI计)的质量分数≤0.05%,三氧化二铁(以Fe?O?计)的质量分数≤0.008%。 1.5 供货要求: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发货(以实际需求供货期为准); 包装规格:小包; 运输方式:汽运到招标方工厂仓库。 2.投标须知 2.1 投标方资格: 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略) 投标的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等证明文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类业绩等,所提供的证照均须在有效期限内。前期提供的证照超出有效期限的单位,须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新证照。 2.2 投标方应承担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3 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要求进行投标,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4 投标方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 2.5 在递交投标书截止日期前,招标方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方,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 若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招标方视为无效投标。 2.7 投标方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于2024年7月29日09: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招标方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2.8 本招标书发出日期为2024年7月23日。 3.投标: 3.1按照招标书附表填写报价单,不按本招标书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招标方有权否决其投标。 3.2 报价文件中不许加行、涂抹或改写。 3.3投标报价: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7月29日10:00前做好投标准备,*@*djy.com邮箱中或通过海 (略) 进行投报。报价表见后附表。 4. 开标 4.1 开标时间:2024年7月29日13:00。(时间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4.2 开标地点: (略) 李沧 (略) 78号 (略) 5.评标: 5.1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2 因中标方的原因,中标方3日内不与招标方签定合同,视为不响应中标,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追究其责任并索赔;招标方有权另行选择中标方。 5.3 不作解释的原则。 6.付款方式: 到付,经验收合格并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后现汇支付。 开标地址: (略) 李沧 (略) 78号 (略) 联 系 人:姚正刚 电 话:* 0532-* 邮 箱:*@*djy.com (略) 平度分公司 2024年7月23日 报价函 采购单位: (略) 平度分公司 单位:元/吨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2024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