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高新区陶瓷 (略) 房EPC工程总承包(第二次)
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荣昌高新区陶瓷 (略) 房EPC工程总承包(第二次)”项目答疑内容告知如下:
问题:招标文件中合同专用条款13.8.3.2可调价差材料过少,只有:商品砼、钢筋、钢材。根据重 (略) (略) * 年1月10日发“渝建管( * )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本工程材料需要,建议可调价差材料为:钢材、商品砼、水泥、砂石、砌筑材料、门窗、成本砼构件、保温材料、防水材料、沥青、管材、电线、电缆。
回答:本项目可调价差材料为结合“渝建管( * )7号”文件精神及本项目具体情况设置, (略) 相关法规要求,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本条不予修改,按 (略) 。
招标人:重 (略)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 (略)
* 年3月8日
[ *** ].CQ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