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 (略) 正式批准设立“ (略) 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略) 《关于加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 (略) 省《 (略) 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 *** )》和省州有关会议精神,我县近期启动了 (略) 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 (略) 分)的编制工作。 (略) 作为编制主体,现对巴东土家族苗族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 (略) 公开询价采购。
一、采购内容
(略) 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 (略) 分)文本编制服务。
二、资格条件
1.申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资格规定,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所有证照均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必须具 (略) 业相关资质,拟派规划编制组成员中,需在文化遗产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在省级以上的刊物发表有学术研究成果,规划编制组成员必须有2人以上具备民族学(或社会学)高级以上职称。
3.本次询价不接受申请人以联合(营)体形式参与询价。
4.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
三、响应文件
1.询价响应文件应包含申请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拟派规划编制人员学历及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询价响应报价表。
2.报价表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并须注明单位、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3.询价响应文件须密封装袋签章。
四、评审办法
1.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申请人作为成交供应商。
2.投标报价相同的摇号确定。
五、时间地点
1.文件递交
时间: * 日17:30前
地点: (略) 办公室( (略) 信陵镇 (略) 大道118号)
2.正式询价
时间: * 日上午10:00
地点: (略) 会议室( (略) 信陵镇 (略) 大道118号)
六、其它说明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选人不予受理。
2.参加询价的申请人不足2名时,招选人与申请人在公平、公正、公开、自愿 (略) 商议后,可直接发包给申请人。
3.申请人中标并签订合同之日起,必须在15日历天内提供可通过省州专家评审的正式规划成果。
七、联系方式
招选人: (略)
联系人:罗老师
电 话:0718- *** ***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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