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公告号 |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
1 | 梧土告字〔2023〕41号 | 梧拍〔2023〕59号 | 苍海片区(东岸)B2—01—06号 | 71424.88平方米(折合107.1373亩) | 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兼容社会福利用地, 社会福利用房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35% | 40年 | ≤1 | ≥30% | ≤30% | 12860 | 2580 | 10万元及其整数倍 |
其他规划设计条件详见宗地出让文件。
二、相关时间。
公告时间:2023年12月2日0时0分0秒至2023年12月21日23时59分59秒;
拍卖时间:2023年 12月22日11时00分;
拍卖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23时59分59秒;
注:本期地块拍卖相关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时间为准。
三、出让方式:采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梧州)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网址:http://**:8081/GgzyjySSO/login/oauth2login?PlatformCode=E*。
四、竞买申请人在参加竞买前需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指南:http://**。
五、竞买资格及要求
除近 (略) 行政区域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或其他不良记录的用地者(包括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及法律另有规定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既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竞得人必须将竞得地块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开发建设,在整体开发完成前,不得办理土地分割登记。
六、在报名期间,竞买申请人凭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竞买报价资格的竞买申请人,可参与网上交易系统的报价竞买活动。
七、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具体要求、网上竞买办法详见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请自行下载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地址: (略) 银湖南路2号
咨询电话:(0774)*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