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沙市区城乡规划技术审查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自然资源 (略) 区分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沙市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30日 19:4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4月26日 08: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 | ||
预算金额 | ¥8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万露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自然资源 (略) 区分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 (略) (略) 9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交叉口恒丰科技产业园A12-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沙市区城乡规划技术审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 (略) 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SSQ-*-FS004;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沙市区城乡规划技术审查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080(万元)
6、最高限价:80(万元)
7、采购需求:
(略) 区城乡规划技术审查服务所有工作,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略) 财政局、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荆财采发【2022】55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通知》(荆政办发〔2022〕11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荆财采发【2022】199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级及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下载
3、方式: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可 (略) 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shashiqu/)直接获取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4月26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5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如有系统操作问题, (略) 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客服,联系电话:*、电子营业执照咨询电话:*转1;2.公告 (略) 址:湖北省 (略) :http://www.ccgp-http://**/ ;沙市区 (略) :http://**;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3.采购活动中应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4.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略) 财政局、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荆财采发【2022】55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通知》(荆政办发〔2022〕11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荆财采发【2022】199号)。 5.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结合实际,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的要求在 (略) 融资。 6.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 7.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方式:(1) (略) 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点击“质疑管理”,然后按操作提示进行操作;(2)线下提交《质疑函》。质疑受理时间以签收质疑函时间为准。 8.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方式开展评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自然资源 (略) 区分局本级
地 址: (略) (略) 9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恒丰科技产业园A12-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露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