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安乐镇谢坊文(旅)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宁化县安乐镇谢坊文(旅)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书
致各邀请投标人:
福建 (略) 、福建 (略) 、 福 (略) 、福建省欣 (略) 、 (略) (略) 、 (略) 、福建 (略) 、福建省 (略) , (略) 参加宁化县安乐镇谢坊文(旅)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投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安乐镇谢坊文(旅)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宁化县财政局以宁财【2024】1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化县安乐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宁化县安乐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国友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安乐镇境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宁化县安乐镇谢坊文(旅)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总投资约*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化县安乐镇谢坊文(旅)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总投资约*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执行;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招标项目为小型规模,因此适用二级建造师;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执行;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国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宁化县小规模工程企业库”内备案企业,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 (略) 政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7.2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本工程投标。
3.7.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0日 08:00:00至2024年5月24日(法定节假日正常)18:00:00采取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略) 操作问题,请联系客服热线400-870-5191。
4.2有意参与本次招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务 (略) (*)。按照招标公告提供的福建豪泰欣 (略) 银行账号(开户名称:福建豪泰欣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宁化支行,账号:**)等信息,招标文件款项转账至福建豪泰欣 (略) 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体现公司名称)等信息发邮件至福建豪泰欣 (略) 的电子邮箱(*@*q.com),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招投标活动。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仟元整(¥9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元以下(含*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5月31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化县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易交易 (略) 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答疑及澄清在宁化县 (略) (http://**)、易交易 (略) (http://**)上发布,如有变更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县安乐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化县安乐镇安乐村,邮编:*
电话:*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国友 (略)
地址: (略) 宁 (略) 1号东城雅苑3幢202室,邮编:*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彭
(略) 名称: (略)
地址:宁化县万星广场1号楼4层
联系电话:0598-*
开标地点:宁化县 (略) (http://**)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 (略) 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