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宁河区住建委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查勘服务
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FZB-2023-033)
项目所在地区: (略) ,县,宁河县
一招标条件
(略) 宁河区住建委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查勘服务项目
己由项月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20万元,招标人为
(略) 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略) 宁河区区属范围内应急解危专项资金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备案环
T
节的现场查拗及工程竣工备案环节的现场查勘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局部屋面和外墙渗
漏外墙脱落突发电梯故障排水管道破裂漏水消防设施设备监控系统围墙大门
损坏,局部道路破损塌陷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紧急维修等工
程其他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及项目需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木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宁河区住建委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查勘服务项
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略) 宁河区住建委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查勘服务项
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
告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
提供任意项均可
3.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
响应文件提交俄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以磋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鄂.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
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22日08时30分到2023年05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请经办人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迟还。竞争
性院商文件的售价:售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03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 (略) 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港一号路2527
号瑞湾开元名都酒店27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 (略) 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港一号路2527
号瑞湾开元名都洒店27层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及财库*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
给予10%的扣除。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http://**)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
碳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天津 (略)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按照本项日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8.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
t
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02736
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逾期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地
址: (略) 宁河区光明路72号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港一号路2527号
联系人:李海威
电话:022-*-806
电子邮件:wfgcg1zb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