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惠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环境保护局惠城区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惠城区水口-汝湖镇东江饮用水源地(虾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略) 惠城区水口-汝湖镇东江饮用水源地(谭屋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略) 惠城区水口下源东江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方案》、《惠城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6个应急预案修订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惠城分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11日 17:3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12日至2024年06月1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水口大道43号4楼(惠州 (略) 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6月24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水口大道43号4楼(惠州 (略) 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3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2-* | ||
采购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惠城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惠城 (略) 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工075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惠州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水口大道43号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工0752-* |
项目概况
《惠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环境保护局惠城区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惠城区水口-汝湖镇东江饮用水源地(虾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略) 惠城区水口-汝湖镇东江饮用水源地(谭屋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略) 惠城区水口下源东江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方案》、《惠城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6个应急预案修订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水口大道43号4楼(惠州 (略) 开标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TR*
项目名称:《惠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环境保护局惠城区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惠城区水口-汝湖镇东江饮用水源地(虾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略) 惠城区水口-汝湖镇东江饮用水源地(谭屋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略) 惠城区水口下源东江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方案》、《惠城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6个应急预案修订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按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内容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参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内容)。(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2日 至 2024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水口大道43号4楼(惠州 (略) 开标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水口大道43号4楼(惠州 (略) 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水口大道43号4楼(惠州 (略)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原件的除外),并统一使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在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每页均需盖有响应供应商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封面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惠城分局
地址: (略) 惠城 (略) 4号
联系方式:张工0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 (略)
地 址: (略) 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水口大道43号4楼
联系方式:张工07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