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轮毂生产技术改造扩能(年产*件轮毂)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 (略) |
建设地址 | (略) (略) 纺织染整产 (略) 北、振临线西侧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项目概况 | 江 (略) 拟投资*元,对现有年产*件轮毂项目进行技术改造,新增铸造工艺、淬火工艺,并增加各工艺生产设备进行扩能,改造扩能完成后可形成年产*件轮毂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基础减振,采取厂房隔声消声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2、本项目制芯、清砂、旧砂再生废气经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7排气筒排放;熔化燃烧、熔化、浇注经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8排气筒排放;淬火、时效及烘干燃烧通过低氮燃烧方式分别通过15m高DA005、DA006及DA012排气筒排放;抛丸及喷塑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DA009及DA010排气筒排放;喷漆烘干废气通过水帘除漆雾+过滤球+UV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DA011排气筒排放。项目应以1#生产厂房及2#生产厂房边界分别向外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 3、本项目营运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园区射阳 (略) 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铝渣、废砂、边角料、废钢丸、不合格品、废包装物、漆渣、废包装桶(漆桶、切削液桶)、废液压油、废切削液、除尘收集粉尘、收集塑粉、水帘废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布袋、废滤筒及职工生活垃圾、含油废抹布、劳保用品。其中漆渣、废包装桶(漆桶、切削液桶)、废液压油、废切削液、水帘废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其他固废合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于2024年7月30日在盐 (略) 站 http://**%F6%CE%EA%C9%BD%DD)公示板块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意见。 |
项目名称 | 年产1000吨吸塑包装制品项目 |
建设单位 | 盐城恒 (略) |
建设地址 | (略) 射阳县合德镇高新科技创 (略) 8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射阳县 (略) |
项目概况 | 盐城恒 (略) 拟投资*元,租赁射阳县合德镇高新科技创 (略) 8号射 (略) 的厂房、办公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年产1000吨吸塑包装制品项目,其中项目占地面积为439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3800平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厂房隔声消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加强管理,加强绿化,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熔融挤出废气、吸塑成型废气和破碎废气。熔融挤出废气、吸塑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破碎废气与其他未被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本项目需以1#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 3、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定期排水一同接管至射阳县 (略) 深度处理。 4、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其中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于2024年6月3日在全国建设 (略) 环评报告公示板块进行了全文本公示, (略) 址为http://**。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
联 系 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 (略) 民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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