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清流县50~200平方公里河流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
一、规划概况
清流县50~200平方公里河流流域综合规划范围为:南岐溪、桥下溪、横溪、大路口溪、时州溪、塘前溪、里田溪、长校溪、田源溪、文昌溪、梧地溪、余朋溪等12条河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程》(*)编制内容和技术要求,根据流域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最新变化情况和原规划实施情况,结合流域特点,全面梳理原规划成果,重新编制水资源供需分析与评价(水资源规划)、防洪规划、灌溉规划、城乡生活及工业供水规划(城乡供水规划)、水力发电规划、水土保持规划、水质保护规划(地表水资源保护规划)、流域水利管理(流域综合管理规划)、实施意见与实施效果评价等方面规划内容,增加编制总体规划、节约用水规划、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河道与河口整治规划、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等方面规划内容。
二、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规划组织编制单位: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址: (略) 清 (略) 695号
联系人:*水法 电话:* 邮箱:*@*26.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主持单位:福建省环 (略)
地址: (略) 晋安 (略) 456号核应急指挥中心5至7层
评价协作单位:厦门 (略)
地址: (略) 湖里区海明大厦4楼
联系人:赖工 联系电话:*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详见本公示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我单位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