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EPC总承包材料检 (略) 行政审批局以衡行审投资管理【2023】40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略) (略) (代建人),建 (略) 财政筹措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略) (略) (代建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 (略) (略) 交叉口西南角 2.1.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一座,设计规模为5.* m3/d,变化系数1.58,含再生水回用泵房一座, (略) 一体化泵站,配套尾水管线。项目占地面积约120亩,总建筑面积5959.3平方米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2招标范围: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EPC总承包材料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需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执行“三证合一” 的供应商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其检测范围必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必须包含“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招标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07 09:00至2024-03-13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2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 (略) 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中恒 (略) 安晓亮 0311-*。(注:本项目采用“双盲 ”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 (略) (略) 、招标通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恒 (略) | |
地址: | (略) (略) 1896号 | 地址: | 河 (略) 桥西区中华南大街473号居然商务B座419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金瑞征 | 联系人: | 安晓亮 |
电话: | 0318-*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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