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粤( * ) (略) 市不动产权第 *** 号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不动产权证号为粤( * ) (略) 市不动产权第 *** 号用地位于 (略) 市 (略) 镇塘大街南 * 巷 * 号,用地面积为 * . *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陈耀枝,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 (略) 公示,公示如下:
该用地在总体规划中为居住用地, (略) 镇建设用地,位于《 (略) 市 (略) B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B * -1/ * 地块上规划为 * 类居住用地。办理规划报建时建筑面积不能超过 * 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过 4 层,第 * 层建筑楼面高度不得大于 * 米,建筑高度控制在 * 米以内。第 * 层建筑面积不能大于首层建筑面积的 * 半,只能作辅助用房,其高度不得超过3米。(该用地属国有划拨用地,拟建容积率不得大于1.5) 。
根据《中华 (略) 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 (略) 市 (略) 民安中路 * 号 (略) (略) (略) ,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 ***
(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