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秀传媒(天津)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债务人持有的部分库存商品的拍卖公告(第四次)
海秀传媒(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案件《财产变价方案》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现管理人依照上述方案执行债务人资产处置事宜,启动本次拍卖程序,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海秀传媒(天津)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9月3日10时至2024年9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滨海 (略) 的监督下,在 (略) (网址:http://**,户名:海秀传媒(天津)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情况简介
1、标的物名称:海秀传媒(天津)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库存商品,包括电影发行收益权32项及剧本5本;
2、标的物评估值为:* 万元
3、起拍价:19,044,608元,保证金:1,904,460元,增价幅度:952,230元(或整倍数)。
4、标的物详情:电影发行收益权32项及剧本5本(见评估报告)。
瑕疵说明:
(1)对于电影发行收益权的第 1-10 项、 17-22 项、24-32 项共 25 项电影发行收益权,企业通过购买取得电影发行收益权后,根据合同已经销售完成, (略) 放映权收益权、 (略) 络播放权、电视发行权、音像制品权、其他媒体发行权已经全部转移到购买方,且合同约定不得再授权于其他方。上述资产的电影发行收益权预期不会产生其他收益,因此上述资产评估值为零。 对于以上项电影发行收益权,能否顺利变更收益主体以及后续是否仍有收益需竞买人自行研判,自行负担相应风险,管理人对此权益的变更仅具有配合义务,其他概不负责。
(2)电影发行收益权中的第 11、12、13、14、15、16、23 共 7 项电影发行收益权,截止评估基准日已提交广电总局审核,尚未取得批复,因此尚未进行销售,竞买人买入后能否顺利完成收益权变更,以及能否取得相关收益,竞买人需自行研判,自担风险。管理人仅配合竞买人提交有关变更材料,其他概不负责。
(3)评估范围内的 5 项影视剧本。
债务人现有存货中的5本剧本,竞买人需自行研判是否有价值,自担风险,管理人仅提供配合交付的工作,其他概不负责。
管理人对以上标的物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拍卖标的物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管理人无法查知,需竞买人自行调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情况为准。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形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全部风险。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则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重要提示:
1、本标的物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考察、调查标的物信息(如变更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竞买人需向管理人预先缴纳成交价的13%税款并签署成交确认书后,方可按照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交接拍卖标的物,不得以等待交接时间过长等原因为由悔拍,或者要求管理人承担任何责任以及赔偿任何损失。交接周期为15个自然日,如因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照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交接的,所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和风险由竞买人承担。若超出交接周期7个自然日还未交接的视为悔拍,交接期间竞买人悔拍,保证金全额扣除。因不可抗力致使竞买人延期交接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损失,管理人概不负责。
5、标的物成交后竞买人应自行做好管理,同时接受管理人、行业及国家相关部门监督,相关操作须完全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规范,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操作流程,以确保过程合法。
6、标的物以现状进行交付,标的物的数量、质量及状态等以拍卖成交后移交时的现状、数量、质量及状态等为准。若标的物交付时与拍卖公告载明的现状、数量、质量及使用等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7、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以及提供的图片、视频、清单或其他说明材料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及交付依据。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2日17时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内)。可与管理人协商办理咨询、预展事务,有意者请与联系(咨询电话:葛律师:*)。
三、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是否有条件限制,请各竞买人自行向有关政府部门咨询,管理人概不负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进行竞价,但须在拍卖开始前五日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负责承办本案 (略) 、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5、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与管理人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管理人 (略) 报备后才能以优先购买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参加竞买的,应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权人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管理人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 (略) 技术部门申报, (略) 系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由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优先权 (略) 报备,并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成交总价款为不含税金额。标的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本次处置的标的物应由债务人缴纳的税费及其他费用也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最终缴纳税金的计税金额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竞买人参与拍卖即视为接受本条款。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即竞价成功日)后七日内缴入指定账户:
户 名:海秀传媒(天津)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 (略) 天津浦和支行;
账 号:**;
2、债务人资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
3、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特别提示:
1、凡 (略) 成交的, (略) 将收取竞买人成交价0.5%的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元),付费方式及技术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用户竞买服务协议》。竞买人须于成交后七日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管理人账户。
2、上述综合服务费竞买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 (略) 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竞买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竞买人可在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九、拍品交付
竞买人付清拍卖成交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按照管理人约定的时间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签署成交确认书后并接到管理人交付的通知后,要求竞买人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物交付手续,管理人将给予配合。在标的物能够正常办理交付的前提下,竞买人逾期仍未办理交接的,属于严重违约,书面催告三日后仍未办理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损失和风险由竞买人自行负责。同时,管理人有权取消交易,并有权采取一切合法方式收回,扣除相应的保证金。竞买人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
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本《竞买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拍卖标的物详情请咨询管理人。
十二、破产案件监督单位: (略) 滨海 (略)
法院监督电话:022-*;
律师咨询电话:葛律师,*;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海秀传媒(天津)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海秀传媒(天津)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